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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发展处

信息通信发展处工作职责:

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拟定信息通信业发展战略,提出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分析信息通信业经济运行和市场竞争状况,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负责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拟定电信普遍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新技术、新业务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信息通信业自主创新。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推进信息通信网络演进升级和发展建设,负责重要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布局和建设管理。拟定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市场开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支持),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参与审核行业重点大型企业发展规划,提出审查意见;承担信息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标准定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招标投标及信息通信网络抗震防灾管理并监督实施,规范信息通信建设市场秩序;管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