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管理处工作职责:
落实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政策、规划、标准,研究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问题并提出建议。完善本地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受部委托配合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组织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协调管理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平台,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定本地相关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管理与处置等工作;组织开展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相关工作。组织落实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指导督促本地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拟定本地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特殊通信相关工作。管理党政专用通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