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与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对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5 00:00
各相关单位:
根据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总工会
联合印发的
《
关于举办
2019年中国技能大赛--山西省第三届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
的通知》(
晋通
管联〔
2019
〕5号)
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的《电子通信行业技师和高级技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
工信职鉴
〔
2018
〕
41
号)
的有关精神,结合
第三届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举办情况,现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和职业资格证书颁发的有关对接办法通知如下:
一、
对接办法
(一)对获得大赛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下年度随全国统考申报技师,已经具备本工种技师资格的申报高级技师,不需缴纳鉴定考试费;
(二)对获得大赛各工种第二名至第六名的选手,可申报高级工,已经具备高级工资格的下年度随全国统考可申报技师,不需缴纳鉴定考试费;
(三)对获得大赛各工种第七名至第十名的选手,此次可申报高级工,但需缴纳高级工标准的鉴定考试费;
(四)对参加大赛决赛的其他选手,需根据申报条件和竞赛成绩,确定自己的申报等级:
1.符合高级工申报条件之一,且竞赛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可申报高级工,并缴纳高级工标准的鉴定考试费;
2.符合中级工申报条件之一,且竞赛成绩均在50分以上者,可申报中级工,并缴纳中级工标准的鉴定考试费;
3.符合初级工申报条件之一,且竞赛成绩均在45分以上者,可申报初级工,并缴纳初级工标准的鉴定考试费;
(五)取得工程师职称的参赛选手,且竞赛成绩均在60分以上者,此次可自愿申报高级工,但需缴纳高级工标准的鉴定考试费;下年度随全国统考申报技师,免技能考核,但需缴纳技师标准的鉴定考试费;
(六)对参加大赛决赛成绩,其中一项成绩在45分以下的,本次不得申报任何等级的职业资格;
(七)对已经取得符合申报等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本次不需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详见山西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职业技能鉴定”栏目中《关于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通技鉴字〔2019〕5号)。
三、
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在
山西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考生报名”栏目进行报名,已经报名的根据对接办法进行修改,重新提交,但生成的报名号必须是1903****
;
(二)单位审核。单位对申报人员在线打印的《山西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必须符合“对接办法”的规定,单位意见须填写“经审核,符合**工申报条件第*条,同意申报”或“经审核,符合部、省技能竞赛有关规定,同意申报”,并加盖公章、填写日期,并附必要的证件复印件;
(三)中心复审。山西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复审,复审时间为2019年11月19-20日,复审地点在省通信管理局722房间。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请认真阅读
《关于2019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通技鉴字〔2019〕5号)的有关内容。
鉴定中心联系人:郭老师 0351-8788095 15603519496
咨询电话:苗立秀 18503522679
山西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