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0 08:33
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中国铁通山西分公司,各专用电信网单位,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各通信设备及线路设计、建设、监理、维护企业,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3〕100号)精神,按照山西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统筹安排,继续做好2014年度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评价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办。
二、201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日期定为9月13日。具体报名、考试事宜见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通知。
三、2014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见认证考试办公室网站(www.sxtosa.com)通知。
四、通信专业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五、通信专业各级别职业水平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具体登记事宜,按部、省规定执行。
六、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实施后,我省各市、各部门不再进行通信工程相应专业和级别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七、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相应专业岗位工作需要,从获得相应级别、类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对任职资格进行初审。
【发文单位】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
【发文文号】
晋通认证办字〔2014〕2号
【发文日期】2014年 6月 18日
【印制单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