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发改价格〔2017〕1186号文件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阅。
附件: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