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8 10:35

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八款规定,“拒不按照规定缴纳码号资源使用费的,可以收回已分配的码号资源。”我局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7日。公示期届满后,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2号

电话:0351-8788059

附件: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wps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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