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09:38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山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加快5G网络建设,推进5G+智能交通示范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5G网络部署的重要意义

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是实现万物互联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推进5G网络部署,对加快我省高速公路、高铁城轨等交通干线和枢纽人脸识别进站、移动支付、智能网联汽车等5G+智能交通的示范应用,全面提升全网分段自由流计费收费系统,促进交通运输要素资源在线集成、行业管理在线协同、公众服务在线定制、物流服务在线融合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充分认识加快5G网络部署的重要性,切实将5G网络部署纳入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发展的议事日程,把5G网络建设作为“特事”来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公共资源开放,全力支持5G基站建设,力争在三年内实现主要高速公路、重要国省道5G网络连续覆盖,加快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5G网络覆盖,让信息通信业发展成果更好造福全省人民。

二、明确责任,细化流程,推动公共资源实施清单化管理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信业的整体协调工作,推进交通领域5G网络部署,加快5G基站建设,优先满足交通领域5G产业发展需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所属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加快落实5G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推动公共资源免费开放,协调解决5G基站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铁塔公司负责协调三家电信运营企业提出交通领域公共资源免费开放清单,具体承担工作对接。

每年3月和9月,各市电信运营企业根据5G基站建设需要,向铁塔公司提供交通领域公共资源开放清单(包含基站建设的具体位置、产权单位等)。铁塔公司牵头将汇总后的公共资源开放清单按产权归属提交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以及山西交控集团等相关产权单位,同时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各相关产权单位对铁塔公司提交的公共资源开放清单进一步核实后下发各所属公共资源产权单位。公共资源产权单位自收到铁塔公司提出使用其公共资源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并配合做好入场建设和后期维护工作。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全面推动公共资源免费开放

《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规定:“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及公共机构的办公场所,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公共通信设施建设免费提供必要的场地。其他公共区域建设通信设施,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为公共通信设施建设提供场地、用电、平等接入等便利条件,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部委和省政府也多次发文,明确要求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控股企业所属公共场所设施和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建设项目,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主动并免费向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开放交通领域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对于正在运行的基站,要积极配合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开展基站升级、改造并提供通行便利。

四、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开放公共资源政策落地

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开放公共资源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免费开放公共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的检查与督导,推动将5G基站站址规划纳入在编的各类基础设施规划。各市铁塔公司、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单位进行工作对接,对拒绝免费开放公共资源、违规收取费用等行为的,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通信管理局反映。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以及各有关企业(附件3)等产权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附件1),于3月22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需汇总各公路分局联络员信息。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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