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转发工信部、国资委《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1 09:35

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相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19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函〔2019〕12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不断提高对新形势下共建共享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企业内部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要充分发挥好牵头城市的联合建设办公室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山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与地方各级政府的工作对接,全面提升共建共享的水平。

二、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开展建设。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大型场馆、大型商务楼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八大场景的传统无源室内分布系统,原则上由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统筹建设,各电信运营企业未经统筹,不得自建。要严控铁塔新建独享,新建铁塔承接仅一家基础电信企业需求的,必须书面告知其他基础电信企业,并将相关情况报省共建共享协调机构。要建立重点场所清单管理制度以及对接协调机制,鼓励铁塔公司发挥重点场所进场谈判牵头作用。

三、抓好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做好5G基站站址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协调地方各级政府开放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社会杆塔资源,扩大共建共享范围,为5G建设创造有利条件。要认真抓好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按照两部委《实施意见》精神,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涉及的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设施,中标企业可自行建设,但不得委托其他独立铁塔运营企业承建,以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专项管理和绩效管理。要高度重视“二青会”比赛场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铁塔公司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工作,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协调合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四、严格国家标准,规范市场秩序。要严格执行国家新建住宅小区、商务楼宇的工程建设标准,杜绝商务楼宇的宽带垄断,不得限制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委托其他独立铁塔运营企业建设铁塔设施,仍然按照《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2017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晋通管字〔2017〕11号)有关内容进行。如果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无法按时满足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建设需求的,请及时向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制订相关政策。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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