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08:57

中国联通山西省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及所属市级分公司:


按照《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信部令第47号)要求,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实行开工申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因此,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对制定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方案,有效实施质量监督检查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多次发文要求各级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特别是今年3月专门发文要求各企业将2018年1月1日以来未履行质监申报手续的工程,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的补办。但近期我局在2020年山西省优质信息通信工程申报项目中发现仍有22个项目未履行质量监督申报、备案手续,其中:山西联通13个,山西移动4个,山西电信5个。对于以上未贯彻落实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行为,给予全省通报。为进一步加强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工作,保证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按时按要求进行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至今仍未申报的通信工程项目,请各企业务必于9月20日前进行申报。逾期仍未如实申报的,我局将严格按照《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近期将对我省通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省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贯彻落实通信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加强对通信工程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通信基础设施安全、可靠、稳定、高效运行。


三、我局将继续加大全省通信工程实体情况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未履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通信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全省各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内部管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保通信建设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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