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工厅财〔2022〕130号)要求,现将山西省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转移支付资金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和区域目标情况。《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7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申报方案的复函》(工厅通信〔2021〕343号)明确我省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建设任务为对1103个通信基站进行北斗授时功能进行改造,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5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和下达情况。按照工信部、财政部对中央补助资金下达有关要求,2021年5月,我局与承担建设任务的实施企业签订合同后,已一次性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向实施企业进行了拨付。截至目前,我省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实施任务的省级电信运营企业。
(三)绩效目标情况。2021年2月25日,我局按照工信部、财政部有关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通信基站北斗授时功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概算550万元,拟对10个市的1103个通信基站进行改造。4月,工信部、财政部批复实施方案。5月,我局会同省财政厅、工信厅明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实施企业,并报工信部备案。5月底,我局与实施企业签订了合同,项目转入建设阶段。
(四)省内建设任务、资金安排调整情况
1.建设任务情况。目前,实施企业正按照各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通信基站北斗授时功能改造技术方案开展工作,改造任务已接近尾声,预计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工。
2.资金安排调整情况。目前,实施企业已收到了省财政厅划拨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建立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专门科目,实施的省级电信运营企业根据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分别将补助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按比例拨付市级实施企业。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一是资金执行情况。2021年5月31日,我局向省财政厅递交了《关于拨付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请款函》,商请向实施企业省级公司拨付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建设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5万元,拨付方式为一次性拨付。由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未产生结余资金。二是资金管理情况。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建〔2018〕63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会同我局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各试点项目实施企业实行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核算、处理,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建设项目合同约定对1103个通信基站实施北斗授时功能改造,截至2022年2月底,完工率已达到58%,预计5月份全面竣工,届时,我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按照工信部有关验收办法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三)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造基站数量。实施企业将按照工作进度,确保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1103个通信基站北斗授时功能改造任务。
2.资金使用合规性。实施企业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建立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专门科目,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3.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全面完工后,我局将按照工信部、财政部有关验收办法,会同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4.近期完成投资。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投资分为建设资金及维护资金,由于目前仍处于项目建设阶段,实施企业将根据建设进度,将与建设相关的中央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及时拨付市级公司。维护资金部分将按照合同约定的6年维护期,分期分批进行拨付。
5.拉动企业配套投资。第七批电信普遍服务项目总投资概算5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65万元,占总投资的30%,其余70%配套资金由企业自筹。
6.推动相关应用水平不断提升。项目实施可有效带动加快北斗定位、基站授时及北斗+5G等融合应用在农业、工业、警用、勘测等各行业各领域逐步展开。
7.增强用户北斗相关应用体验满意度。通过改造通信基站,不仅可以实现通信基站北斗授时主用功能,同时可以优化基站服务,提高用户体验,保证通信网络的基本通信能力。
三、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拟将本次电信普遍服务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在我局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实施企业,提高有关单位重视程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安排工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2021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