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公开通报12款未按要求完成整改APP
发布时间:2023-05-26 15:1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相关部署,我局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检测工作。近期,对侵害用户权益行为26款APP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尚有12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现予以通报。
被通报的APP应在5月29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及反馈工作,逾期未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下一步措施,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附件:未完成整改的APP名单.doc 下载